結果公示
結果公示
懷洪新河治理工程總承包施工4標圍堰1標勞務分包/圍堰2標勞務分包中標候選人公示
蚌埠市江河水利工程建設有限責任公司對懷洪新河治理工程總承包施工4標圍堰1標勞務分包/圍堰2標勞務分包進行招標,并于2025.7.21 9:00開標、評標,開評標會結束后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現對中標候選人進行公示。
特此公示
招標編號:圍堰1標勞務分包20250709-01;圍堰2標勞務分包20250709-02
招標人:蚌埠市江河水利工程建設有限責任公司
經評標委員會評審,確定中標候選人為:
懷洪新河治理工程總承包施工4標圍堰1標勞務分包第一中標候選人:安徽省冉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期:2025年7月22日-2025年7月25日。
懷洪新河治理工程總承包施工4標圍堰2標勞務分包第一中標候選人:蚌埠浦龍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期:2025年7月22日-2025年7月25日。
異議申訴:
供應商如對公示內容有異議,應在本招標結果公示期限之內,向蚌埠市江河水利工程建設有限責任公司提出,聯(lián)系電話:0552-3131992;如對處理結果不滿意,在做出答復十五日內向蚌埠市江河水利工程建設有限責任公司招標中心提出,郵箱:3900457612@qq.com
(一)投訴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投訴人、被投訴人名稱、地址、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方式;
2、招標項目名稱、編號;
3、投訴具體事項及證明材料;
4、具體、明確的投訴請求;
5、提起投訴日期。
投訴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投訴文件資料不齊全的,將不予受理。
(二)虛假、惡意投訴責任
投訴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受理部門將列入不良記錄名單,禁止其1至3年內參加蚌埠市江河水利工程建設有限責任公司招標活動。
1、捏造或歪曲事實;
2、提供虛假材料或信息;
3、一年內兩次投訴被查不屬實;
4、以非法手段取得證明材料或無法提供證據的合法來源;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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